立冬新米上市,走進米店,架上有越光、台稉九號、台南十一號,也有糙米、胚芽米和白米。如果老闆把每一包都只標一個「米」字,懂吃的人大概轉身就走——品種、碾製程度與食味值,決定了煮出來是Q彈還是鬆散乾硬。
可是在溫室氣體這件事上,台灣恰恰就是這麼做的:不管國際標準原文寫的是什麼,一律標成「盤查」。
原文裡,至少有七個詞
打開原文,會發現它們用的是分工清楚、定義精確的不同詞彙,至少有七個:
會計accounting
溫室氣體議定書(Greenhouse Gas Protocol, GHG Protocol)企業標準的英文全名是「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」,講的是排放的計算規則與邊界。
清冊inventory
國際標準化組織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, ISO)的 ISO 14064-1,規範組織層級的溫室氣體清冊,是一份產出。
量化quantification
計算排放量與移除量的行為,見 ISO 14064-1、ISO 14064-2 與產品碳足跡標準 ISO 14067。
評估assessment
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(Taskforce on Natur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, TNFD)用來評估企業對自然的依賴與影響,不是排放計算。
揭露disclosure
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(Task Force on Climat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, TCFD)、碳揭露專案(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, CDP)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S2 號(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S2, IFRS S2)的核心,是向投資人說明。
查證verification
ISO 14064-3 規範獨立第三方對已發生聲明的事後確認。
確證validation
同出自 ISO 14064-3,是第三方對預期聲明(例如專案設計)的事前確認。
在台灣,全被叫成「盤查」
在台灣,這些幾乎全被叫成「盤查」。連環境部《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》都把溫室氣體議定書稱為「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」,原文名稱並無此字;範疇三標準的英文明明寫著 accounting,櫃買中心的宣導資料仍稱「範疇三盤查」。源頭之一,是法規名稱本身就叫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」,久而積非成是。而同一名稱中「盤查」與「查驗」並列,可見兩者本不相同。
最有力的反證,來自主管機關自己
最有力的反證,來自主管機關自己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現為環境部)於民國 112 年出版的《氣候變遷專有名詞手冊》,把 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譯為「溫室氣體清冊」,把 National Inventory Report 譯為「國家清冊報告」,把 Measurement,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(MRV)譯為「量測、報告與查證」。翻遍整本手冊,「盤查」只出現兩次:一次在引言的範圍說明,一次在參考文獻的文件標題;沒有任何一個詞條以它為名,也找不到它對應的英文。換句話說,政府的名詞手冊從未定義「盤查」,政府的法規與作業指引卻通篇使用它;名詞手冊以「查證」對應 verification,法規名稱用的卻是「查驗」。主管機關自己的文件,彼此就對不上。
政府的名詞手冊從未定義「盤查」,政府的法規與作業指引卻通篇使用它。
一個從未被定義的詞,被當成專業術語使用多年,從法規、作業指引、培訓課程、顧問服務,一路擴散到企業的永續報告書與董事會簡報。人人都說「盤查」,卻沒有人說得清楚它在英文裡究竟是哪一個字。這不是個別企業的疏忽,而是整個體系的積非成是。
混用,也抹平了標準之間的差異
混用也抹平了標準之間的差異。例如溫室氣體議定書把排放分成範疇一、二、三;ISO 14064-1:2018 則分成六個類別:直接排放與移除、輸入能源的間接排放、運輸、組織使用的產品、使用組織產品,以及其他來源。兩套分類可以對照,卻不能直接畫上等號。如果都只叫「盤查」,報告的讀者無從得知數字是依哪一套邊界算出來的,比較也就失去意義。
溫室氣體議定書
- 範疇一
- 範疇二
- 範疇三
ISO 14064-1:2018
- 直接排放與移除
- 輸入能源的間接排放
- 運輸
- 組織使用的產品
- 使用組織產品
- 其他來源
為什麼要計較?失之毫釐,差之千里
為什麼要計較?失之毫釐,差之千里。第一,責任會模糊。企業說「我們做過盤查」,聽的人分不清是自己算了一遍,還是經過第三方查證;前者是自我宣稱,後者才有公信力。第二,時點會錯置。確證發生在專案開始之前,查證發生在執行之後,混為一談,就可能在錯的時間找錯的單位。第三,國際溝通會失準,代價更高。臺灣證券交易所最新發布的 116 年度 ESG(Environmental, Social and Governance,環境、社會與治理)評鑑指標,把英文版永續報告書(指標 G-36)、中英文版年報(G-4)與中英文網站(G-28)都列為評分指標,英文年度財務報告(G-23)另有額外加分要件。如果關鍵字在中翻英時就錯了,「盤查」該對應哪一個英文字全憑譯者猜測,國際投資人與評等機構讀到的便是一份語意不清的報告;誤會擴大,傷的是企業聲譽,也是國家形象。
- 責任會模糊:自我宣稱,還是第三方查證?
- 時點會錯置:確證在專案開始前,查證在執行之後
- 國際溝通會失準:英文版報告與評鑑指標,關鍵字譯錯代價更高
種碳專案對此格外在意
種碳專案對此格外在意。我們在花蓮與池上執行的黃金標準(Gold Standard)土壤有機碳專案,每一步都有明確的名稱:專案設計須經確證,每年的土壤採樣與計算是監測與量化,再由獨立第三方查證後才核發碳權。任何一個環節用詞失準,文件就可能被要求補正,農民一整年的心血也可能卡在半路。
- 確證專案設計
- 監測每年土壤採樣
- 量化計算
- 查證獨立第三方
- 核發碳權
正名,從一張對照表開始
正名,從一張對照表開始。我們建議企業與主管機關依國際標準原文,統一使用以下譯法:
對主管機關,我們也提出呼籲:以《氣候變遷專有名詞手冊》既有的譯法為基礎,逐步修正法規名稱、作業指引與評鑑文件中的用詞,讓國內規範與國際標準說同一種語言。用詞統一不是文字潔癖,而是讓台灣的減碳成果被世界正確讀懂的前提。
用詞統一不是文字潔癖,而是讓台灣的減碳成果被世界正確讀懂的前提。
給企業的三個建議
- 對外文件依所引用標準的原文用詞,例如依 ISO 14064-1 就寫「溫室氣體清冊」。
- 縮寫第一次出現時,寫出英文全稱與中文。
- 清楚區分「自行量化」與「第三方查證」,不要用一個詞概括。
就像一包好米要標清楚品種、產地與碾製日期,可信的氣候行動也要說清楚每一步做了什麼。歡迎企業、學校與消費者預約到池上、花蓮的田間,一邊品嚐立冬新米,一邊聽我們拆解碳專案從確證、監測、量化到查證的每一個環節,再加上一堂食農教育。預約與洽詢:service@mihumisang.org|0906-892-567
資料來源 Sources
- GHG Protocol,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(Revised Edition) https://ghgprotocol.org/sites/default/files/standards/ghg-protocol-revised.pdf
- GHG Protocol, Corporate Value Chain (Scope 3)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https://ghgprotocol.org/corporate-value-chain-scope-3-standard
- ISO 14064-1:2018 Greenhouse gases — Part 1 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66453.html
- ISO 14064-3:2019 Greenhouse gases — Part 3: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66455.html
- ISO 14067:2018 Greenhouse gases —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71206.html
- TNFD, Guidance on the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nature-related issues: the LEAP approach https://tnfd.global/publication/additional-guidance-on-assessment-of-nature-related-issues-the-leap-approach/
- TCFD, Recommendations https://www.fsb-tcfd.org/recommendations/
- CDP https://www.cdp.net/en
- IFRS Foundation, IFRS S2 Climate-related Disclosures https://www.ifrs.org/issued-standards/ifrs-sustainability-standards-navigator/ifrs-s2-climate-related-disclosures/
-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現為環境部),《氣候變遷專有名詞手冊》(112年3月) https://service.cca.gov.tw/File/Get/cca/zh-tw/jOcI8bQFGSbDXdc
- 環境部,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(113年版),緒論及表1(ISO/CNS 14064-1:2018 六個類別) https://ghgregistry.moenv.gov.tw/upload/Tools/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113年版.pdf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O0020102
-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,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:溫室氣體盤查 https://dsp.tpex.org.tw/web/csr/esg.php
-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,116年度ESG評鑑指標(指標 G-4、G-23、G-28、G-36) https://cgc.twse.com.tw/esgEvaluation/listCh
